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027页(228字)
亦称“担保业务”,现代保险业务的一个分类。
保证保险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保险人代被保险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如果因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有犯罪行为,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包括:(1)诚实保证保险。承保雇主因所雇佣的职工的不法行为如盗窃、侵占财物、伪造单证、挪用款物等所致的损失。(2)履约保险。
承保订立合同双方中一方违约所负的经济责任。保证保险的另一种是信用保险,是保权利人投保他人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