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065页(216字)
又称“通告”、“告示”。
指政府、政府各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对社会公开发布的文告,如公安、交通、法院、邮电、商业、粮食、财政、税务、工商、计量、卫生、环保、城市建设、市容整顿、技术监督、质量检测等部门以宣传教育和执行法规为目的而颁布的各种管理办法和通告。这类广告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有些公告必须按照规定执行,否则可视为违法;有些公告则起告示的作用,如停水、停电、迁坟、车辆绕道等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