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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五四制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9:49:1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106页(333字)

我国饮食店从原料进货到成品销售各个环节必须遵守的卫生条例。

由卫生部和商业部在1960年2月联合颁布。因包括五项条目,每条各有四点要求,故称。具体内容为:(1)由原料到食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营业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2)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3)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包干、分工负责。(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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