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160页(204字)
邮政机构办理的小额存款。
分存簿储金、支票储金、定期储金及划拨储金等4种形式。其中,存簿储金可在合适储区内,向任何邮政储金机关续存或支取;划拨储金户可以用储金请求邮政机关互相划拨或将储金拨付现款于他人。邮政储金形式1861年首创于英国,1919年传入我国。1931年6月29日,国民党政府曾颁布邮政储金法,解放后停办。
1986年7月起再次在上海等大城市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