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试剂经营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10:28:5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188页(402字)
化学试剂商业主要是从建国以来逐步发展起来的。
供应体制为分级经营。在习惯上,分为货源单位、省级经营单位和县级经营单位。(1)货源单位。
指1962年调整后的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沈阳、西安、成都等7个经营单位化学试剂公司。
负责化学试剂的收购和调拨任务,均设立专业的批发机构和零售机构,经营品种比较齐全,约6000种左右。(2)省级经营单位。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首府所在地和计划单列市及部分中等城市的经营单位。主要为当地的用户和县级经营单位服务,经营品种一般在2000~6000种之间,部分单位还兼有地方试剂的收购任务。(3)县级经营单位。指县级或相当于县级城市的兼营商店。基本上只供应本地需要的常用试剂,经营品种一般在200~600种之间。经营形式主要有:计划供应、专项供应、特殊规格订货供应、代办服务、函电供应、调剂余缺,及利用小额贸易外汇自办进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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