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306页(228字)
简称失能剂。
人员中毒后暂时失去正常的精神或躯体(或两者)功能从而丧失战斗力的毒剂。包括精神失能剂和躯体失能剂。
前者有毕兹、四氢大麻醇和吩噻嗪类化合物等;后者有震颤素、氧化震颤素和中枢性肌肉松驰剂等。装填于炮弹、航空炸弹和热发生器内使用,造成空气染毒。
失能剂的作用有致幻、麻醉、瘫痪、暂时失明、血压降低等。这类毒剂的主要特征是致死剂量远比失能剂量小,一般不造成永久性伤害或引起死亡。
使用防毒面具能有效地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