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股票市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312页(791字)
香港实现股票所有权转让的场所。
香港股票市场又可分为初级市场和第二市场,前者指发行股票而言,后者指股票交易而言。在香港,只有公共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在市场上公开招股,股本才能自由转让。
招募股本的方法大致有:(1)公司直接向公众人士招股;(2)通过股票经纪行或具有包销股票资格的接受存款公司包销,如果不能全部销售出去,包销公司就要以公开发售的价格承受剩余股票;(3)由原公司的股东出售其手中的股票;(4)原股东按比例配额全部上市的股票;(5)收购认股,认购股票的人不是支付现金,而是支付认股者的股票。
股票买卖和一般商品买卖不同,买卖双方不能直接交易,必须通过证券交易所,经由法定的手续才算成交。证券交易所必须经由证券监理机构审核批准才能经营。香港原有“香港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远东证券交易所”、“金银证券交易所”和“九龙证券交易所”,1986年4个证券交易所合并为证券联合交易所。
交易所的会员为股票经纪行,每个证券经纪行都派代表出席证券交易所,这些代表称出席代表。股票持有人要出售或买进股票,先要委托股票经纪行代办,还要缴一定的保证金。
出席代表受经纪行的指示,按照顾客提出的条件,代客户在市场进行买卖。
每买卖一次股票,都要支付一定费用,其中佣金不少于成交额的0.25%,政府印花税是0.3%,买卖双方都要同样支付。香港股票市场的作用,主要是将社会上零散的资金收集起来,为工商各界筹集资本,同时也增加资金的出路,巩固了香港金融中心的发展。香港股票的主要成份为:地产、公用事业和综合企业,股票市场的参加者主要是外国基金、本地基金、本地大户和散户。
其中外国基金财力雄大,并熟悉香港股市情况,本地基金大多数是一些大机构的公积金和退休金的投资,也有些是财团的附属投资部,大户中不少是地产商又是证券商,持有较多的股票,散户则力量不大,只能步步为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