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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化”政策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11:19:4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329页(1399字)

台湾当局在1985年开始第三次经济改革中所采取的新对策,即以“自由化、国际化、制度化”为核心。

“三化”中的自由化,主要指“尊重市场价格机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国际化则指“扩大经济活动空间,开放内部市场,促进内外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增强对外实质关系”;制度化指“制定一套合理的法规,用法制调节控制经济运行”。“三化”政策的基本点可概括为开放市场,减少干预,分散贸易,健全法制。具体而言,包括5个方面内容:(1)贸易方面:①促进贸易自由化。继续降低进口关税税率,并逐步放宽进口商品地区管制;增加进出口商品免签证项目,扩大实施“即核即放”通关方式,避免重复检查。②继续拓展出口市场。鼓励附加价值高的多层次加工产品出口;加强与资源富裕国之间的“易货”贸易,放宽对转口贸易的限制条件;强化大贸易商组织与功能,增强出口拓展能力。

③积极参与国际经济事务,加强对外经济合作。(2)外汇金融方面:①打破外汇禁区,对外汇使用和管理作适度放宽,包括于1986年8月废除实施30多年的进出口外汇“许可制”,改为“申报制”,以提高厂商运用外汇的自主性,开放黄金进口及自由买卖等。②推动以“利率自由化”为中心的金融体制改革,全部废除过去由“中央银行”通过行政程序规定利率的管制办法,扩大各专业银行的自主权,由其在“中央银行”规定的范围内按市场需求自行调节,充分发挥利率对信用的杠杆作用。

③健全货币市场,提高其广度、深度及调控资金的功能。④推进金融业务国际化,放宽外国银行在台湾的营业限制,允许台湾银行设立海外分行。(3)财政税收方面:财政政策转向兼备促进和稳定经济发展作用的“功能财政”。

财政预算以积极支持经济建设的作法,取代过去每年都追求大量财政结余的保守作法;财政收支的平衡,由目前“刻板式的年度平衡”改为“长期培养税源”,公债的发行也更趋灵活。在税收改革方面,以推动税制与税率的合理化、简单化为基本目标,于1986年4月废除了施行54年之久的具有重复征税弊端的旧税制,开始实施“新制营业税”。(4)产业政策方面:重新调整“政府”与“民间”的关系,“政府”的作用主要是致力于改善经济环境,充分发挥民间企业的活力。

①逐步取消在生产与流通领域对企业的各种不合理干预;②对企业的鼓励,由以工业为主转变为工业与服务业一并鼓励的平衡政策;③既积极支持公营和民营大企业,也注重扶持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④鼓励企业对外投资,放宽许可范围,降低各项财务标准,并考虑准许私人对外投资;⑤鼓励民间与个人从事产业科技与应用科技的研究。(5)侨外资方面:引进外资重点由“量”的扩大转向“质”的提高,为此实行四大政策转变:①放宽投资业别与营运项目的限制,开放贸易商、证券、股票等十几种金融及其他服务业准许外国人经营;②放宽对外销与出资比例的限制,不再对外销数量作严格规定,取消合资企业中外资股权不得超过一半的规定;③放宽对外汇管理的限制,利润与本金投资满1年后即可结汇汇出;④放宽对“加工出口区”与“科学工业园区”的管制,使“人、物、财”进出自由化。从以“三化”为核心的第三次经济改革实施以来,台湾在开放进口商品项目,降低或解除进口关税,放宽侨外资在台直接投资的限制,放宽外汇管制,修订经济法规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配套性措施,对促进经济升级和带动经济发展产生了一些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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