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投资条例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11:23:0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339页(312字)
1954年7月颁布,1979年7月又通过并颁布修正案全文,共24条。
条例规定:投资种类包括汇入或携入外汇构成的现金,输入自用的设备、原料及其他物资,专门技术或专利权经核准结付外汇的投资本金净孳息或其他收益;方式有单独或联合出资、购买原有事业的股份或公司债券、借贷现金或设备原料、以专门技术或专利权作股本、以专门技术或专利权合作等;范围包括台湾所需的生产或制造事业、有外销市场的事业、有助于重要工矿交通的事业、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发展的事业。另外还对投资的承办、手续、结汇、外置等均有规定。条例内容对华侨投资基本上适应,后来颁布的《华侨回国投资条例》完全照搬了该条例的各项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