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十条促贸措施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11:30:0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361页(581字)
指内蒙古自治区为积极开拓与独联体、蒙古、东欧国家的经济贸易市场而采取的10条措施,具体内容如下:(1)组建国际贸易、北疆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3个集团公司,把有关对独联体、蒙古、东欧国家的外贸、外经活动组织起采,发挥整体经济优势,求大发展,上新水平。
(2)在俄罗斯的伊尔库茨克和喀山分别建立协调管理中心,协调全区在俄罗斯境内各派驻单位的工作。(3)办好“蒙交会”和满洲里商品交易会,在独联体国家举办巡回看样定货会。(4)积极组建和抓好互市贸易区的工作。1992年内,开辟满洲里与俄罗斯后贝加尔斯克、呼伦贝尔盟额尔古纳右旗黑山头与俄罗斯对应城镇、二连浩特与蒙扎门乌德等3个互市贸易区。
(5)在俄罗斯赤塔州等地建设商业一条街,内设商店、彩扩中心、饭店、家电维修中心及中小型加工装配生产线等,办成“唐人街”形式,让中国商品直接与当地居民见面。(6)选择技术水平先进、产品在国内外市场有销路的企业,与独联体、蒙古、东欧国家合资经营。
(7)扶持呼和浩特市民族商场在俄罗斯大中城市创办大型商场。(8)利用蒙古一些骨干企业的技术、人才优势,与独联体、蒙古、东欧国家合资办企业,把产品打入国际市场。(9)采取各种变通形式,做好境外投资企业收入卢布的转换兑汇工作。(10)授予专业公司、工贸公司和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易货贸易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