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溘死而流兮,恐殃之有再。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09-10 18:34:50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1753页(2275字)

【集校】:

洪兴祖:溘死而流兮,恐殃之有再。

朱熹:宁溘死而流亡兮,恐殃之有再。

黄曾省:宁溘死而流兮,恐殃之有再。

明繙宋本:同朱本。

朱多煃、庄允益:同黄本。

汪瑗:溘死而流亡兮,恐殃之有再。

毛晋:宁溘而流兮,恐之有再。

胡文英:此下脱“谅聪不明而蔽”二句。

姜亮夫:《御览》九三、九八,引一作“宁溘死以流亡”。

。【集释】:

王逸:意欲淹没,随水去也。

辠及父母与亲属也。

朱熹:再,叶子赐反。

不死,则恐邦其沦丧而辱爲臣僕,故曰祸殃有再。箕子之忧盖如此也。

汪瑗:溘死,谓爲水所淹溺。流亡,谓爲水所漂浮。言自沉也。恐,惧也。祸殃有再,王逸曰:“罪及父母与亲属也。”得之矣。朱子谓:“不死,则恐邦其沦丧,辱爲臣僕。”颇觉牵强,非是。

有古又通用。再,复也。

言又复加之罪也。

或曰,有如字,本谓再有,而曰有再者,倒文以协韵耳。

亦通。

陈第:再,古音至。

有再,恐邦之沦丧,其祸更大。

黄文焕:邦之将亡,则祸且有再,求死于本国不可得矣。怀之死秦,此原之所最心痛。以顷襄之愦愤,国必折于秦,此原之所最心惊也。

钱澄之:祸殃有再,言楚祸恐不止于此也。

王夫之:再者,怀王辱死于秦,顷襄将爲之继也。

小人之,君子之寃,明白易见,不能觉察。背安全之法度,乃欲希觊功名,此怀王已覆之舟车,祸将再发。

:言吾宁溘焉以死,沉溺流亡。诚恐祸殃再至,有不可意料者。

奚禄诒:再,叶祭。故己宁溘死,恐殃及宗党。

戴震:顾炎武云:怀王以不听屈原,而召秦祸。今顷襄王复听上官大夫之谮,而迁之江南。

一身不足惜,其如社稷何?《史记》所云:楚日以削,数十年竟爲秦所灭。卽原所谓祸殃之有再也。

胡文英:小人逼逐而恫喝之,必以将卽大刑,或更加戮辱,俱不可必也,故不忍再受其殃。

陈本礼:祸殃有再,爲顷襄惧也。

当怀王受欺于秦,武关之入,卒死于秦。顷襄嗣位,忘不共之讐,辄与结姻和好。《史》称:七年,迎妇于秦。十四年,又与秦昭会宛和亲。

夫秦素称狼之国,岂可信其欺诈耶?三闾自痛身放南荒,不得与闻国政,眼见顷襄不鑒前车必蹈其覆,故曰恐祸殃之有再也。

王闿运:言非独郢而已。

文怀沙:溘死,早些死去。流亡,随水而去。

恐祸殃之有再,我担心灾祸再一次的来到。(《屈原集》注)

姜亮夫:流亡,流而亡去也。祸殃有再,《章句》以爲“罪及父母亲属”,恐非;朱熹以爲“恐邦其沦丧而辱爲臣僕”。寅按其义甚是;盖顷襄昏暗,秦之见欺者日益加甚,家国飘摇,恐其不保,则屈子旣辱于小人之谗害,或且将再辱于亡国之惨痛,此再辱之耻,宁能更忍,故曰“宁溘死而流亡”矣。

茂元:祸殃,就楚国整个的形势而言。屈原自杀的那年,秦国已破郢都。恐祸殃之有再,意思是説,如果不及早自裁,可能会遭遇到更惨痛的再一次的祸患。

苏雪林:溘死,见《离骚》,骤然而死之谓。

流亡,尸体逐流亡失之谓。言宁可早些死亡,让尸体随着水,流入江,再入海,不留遗蜕于斯尘世之谓。

胡念贻:朱説是。箕子当作微子。

所引“邦其沦丧”语出《尚书·微子》。而,和。祸殃有再,言恐楚败亡之后,自己本来是逐臣,还要沦爲亡国羁囚之臣。

杨胤宗:始云明法度之嫌疑,终云背法度而心治。

则原所立之法度,迺楚之兴亡盛衰所关,原之所深惜者在此,非惜己之身废逐不见用而已也。曾国藩以爲宁溘死以流亡兮,恐祸殃之有再两语,不似屈子之言,疑爲后人僞託(见《经史百家襍钞》)。意者,屈子能杀身以成仁,岂畏祸殃之有再乎?故文正有是言也。胤以爲屈子所言之祸殃,似非罪諐及身也,亦非坐及妻孥也,迺鄢郢之邑,将爲丘墟,楚之宗庙社稷,将不血食矣。

天倾而地坏,故虽死而犹欲尸谏之,然心烦意乱,终不能毕其辞也。

蒋天枢:以自沈意结束全篇。而,同以。《离骚》“宁溘死以流亡兮”义同。有,同又。又再,谓再度陷身危难,故甘心流亡,窜伏南土。

王泗原:奄,奄忽(洪《离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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