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楚辞集校集释下

岁忽忽而遒尽兮,恐余寿之弗将。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09-10 19:10:55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067页(1246字)

【集校】:

《文选》尤本:岁忽忽而遒尽兮,恐余寿之弗将。

《文选》五臣本、六臣本:同尤本。

洪兴祖:岁忽忽而遒尽兮,恐余寿之弗将。校语:遒,一作逝。

弗,一作不。

朱熹:同洪本。校语:遒,即由反,一作逝,非是。

弗,一作不。

黄省曾、朱多煃、庄允益:同洪本。

明繙宋本:同洪本。校语亦同。

。【集释】:

王逸:年岁逝往,若流水也。

惧我性命之不长也。

刘良:忽忽,运行貌。

将,长也。

洪兴祖:遒,迫也,尽也。将,有渐之词。

朱熹:遒,迫也。

尽也,将,长也。

王夫之:遒,迫也。余,代屈子自称。摧残者不可以久延,如岁之欲暮,过时不用,行将萎折矣。

屈复:遒,迫尽。将,长也。

承上梧楸而言,白露严霜,秋杀冬藏,枝叶顔色,萎黄销铄。惟其纷揉如此,是将死矣。使死而有益,失时有当矣;今死而无益,失时而无当矣。喻己之死而无益于国也。故逍遥相佯,可以不死,忽念岁忽遒尽,恐余生亦有限也。〇二段,木犹如此,人何以堪也。

朱季海:原本《玉篇·阜部》:“隤,徒雷反,野王案:《説文》:‘坠下也’(今《説文》作下队也)。《楚辞》‘岁忽忽其隤尽’是也。”顾引《楚辞》即《九辩》之文,今书“其”作“而”者,犹《离骚》:“芳菲菲而难亏兮”,“而”一作“其”,《惜诵》:“事君而不贰兮”,“而”一作“其”,《九辩》“春秋而日高兮”,“而”亦作“其”(《説文繫传四》引,见刘氏《楚辞考异》)。“遒”即“隤”之坏字。

《九章·悲回风》:“岁忽忽其若颓兮”(“颓”当从《玉篇》作“隤”,《説文》:“颓,秃貌”,非其义,流俗书不复分别耳),此宋玉所本。叔师《章句》旧第,《九辩》在《九章》前,故野王舍彼取此也。

王彼《注》:“年岁转去而流没”,与此《注》“年岁逝往若流水”正相似,明皆据隤作释,故无二致,遒别有义,叔师无缘不爲分别也。(《九辩》下文又自有“岁忽忽而遒尽兮”,《注》:“时去晻晻,若惊驰也”,《注》似小异,疑此句始作“遒尽”,故王别爲之注,不云“解已见前”也。亦可本皆作“隤”,王《注》姑随文作释,不复谨严。)一作“逝”者,涉《注》而误。刘氏《考异》亦载此条,而持两端,无所折衷,今不取。

汤炳正:遒,迫近。“遒尽”谓迫近岁终。将,长,见《广雅·释诂》。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