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于帝,然后得瞑些。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158页(1279字)
【集校】:
唐《文选集注》本:致命于帝,然后得眠些。
校语:《音决》、陆善经本眠作。
《文选》尤本:致命于帝,然后得瞑些。
《文选》五臣本:同唐本。
《文选》六臣本:同尤本。校语:(暝,)五臣本作眠。
洪兴祖:致命于帝,然后得瞑些。
校语:瞑,一作眠。
朱熹:致命于帝,然后得些。校语:,一作眠。
黄省曾、朱多煃、庄允益:同洪本。
明繙宋本:同洪本。校语亦同。
。【集释】:王逸:暝,卧也。
言投人已讫,上致命于玉帝,然后乃得暝卧也。
李周翰:致,送也。
送人之命于天帝,然后得眠也。
洪兴祖:瞑,音眠,又音铭。
朱熹:瞑,卧也。言投人已讫,致其所受之命于天帝,然后乃得眠卧也。
陈第:暝,止也。言投人已讫,致其所受之命于天帝乃止。
王夫之:暝,死而暝目也。投人九渊,而以其神异,能令人不死。
反告之帝,然后暝目,谓求死而不得也。
林云铭:必闻之帝而止之,然后可以安眠,帝命又不易得,外卫之害可畏。
蒋骥:暝,死而瞑目也。投入深渊,而其神异,令人求死不得,必请命天帝,然后得瞑目也。《山海经》:昆侖,帝之下都,面有九门,门有开明兽守之,虎身人面九首,亦此类。
屈复:暝,合也。
死而不安,则目不合。言投人已讫,致其所受之命于天帝,然后乃得合目而安也。
胡文英:暝闭其纵目,而不用侁侁也,言彼亦奉帝命而巡察游魂,无可如何也。
马其昶:必待天命尽,乃克瞑目而死,致命于帝,犹言委命于天也。
伤不及死,苦痛之甚。
王泗原:致命,达其使命。暝,今写眠。
蒋天枢:致,归也。
瞑,古“眠”字。唐写本《文选》中《招魂》作“眠”。
眠则目闭。言被欺弄而死之人,归命天帝,诉其冤苦,然后目乃得闭也。
汤炳正:致命于帝,谓上告于天帝。瞑,与“眠”字古通用,一本亦作“眠”。
此谓害人事毕,乃得安眠。此节写“上天”的险象,故言“致命于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