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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于帝,然后得瞑些。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09-10 19:27:53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158页(1279字)

【集校】:

唐《文选集注》本:致命于帝,然后得眠些。

校语:《音决》、陆善经本眠作

《文选》尤本:致命于帝,然后得瞑些。

《文选》五臣本:同唐本。

《文选》六臣本:同尤本。校语:(暝,)五臣本作眠。

洪兴祖:致命于帝,然后得瞑些。

校语:瞑,一作眠。

朱熹:致命于帝,然后得些。校语:,一作眠。

黄省曾、朱多煃、庄允益:同洪本。

明繙宋本:同洪本。校语亦同。

。【集释】:

王逸:暝,卧也。

言投人已讫,上致命于玉帝,然后乃得暝卧也。

李周翰:致,送也。

送人之命于天帝,然后得眠也。

洪兴祖:瞑,音眠,又音铭。

朱熹:瞑,卧也。言投人已讫,致其所受之命于天帝,然后乃得眠卧也。

陈第:暝,止也。言投人已讫,致其所受之命于天帝乃止。

王夫之:暝,死而暝目也。投人九渊,而以其神异,能令人不死。

反告之帝,然后暝目,谓求死而不得也。

林云铭:必闻之帝而止之,然后可以安眠,帝命又不易得,外卫之害可畏。

蒋骥:暝,死而瞑目也。投入深渊,而其神异,令人求死不得,必请命天帝,然后得瞑目也。《山海经》:昆侖,帝之下都,面有九门,门有开明兽守之,身人面九首,亦此类。

屈复:暝,合也。

死而不安,则目不合。言投人已讫,致其所受之命于天帝,然后乃得合目而安也。

胡文英:暝闭其纵目,而不用侁侁也,言彼亦奉帝命而巡察游魂,无可如何也。

其昶:必待天命尽,乃克瞑目而死,致命于帝,犹言委命于天也。

伤不及死,苦痛之甚。

王泗原:致命,达其使命。暝,今写眠。

蒋天枢:致,归也。

瞑,古“眠”字。唐写本《文选》中《招魂》作“眠”。

眠则目闭。言被欺弄而死之人,归命天帝,诉其冤苦,然后目乃得闭也。

汤炳正:致命于帝,谓上告于天帝。瞑,与“眠”字古通用,一本亦作“眠”。

此谓害人事毕,乃得安眠。此节写“上天”的险象,故言“致命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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