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质既设,大侯张只。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320页(925字)
【集释】:
王逸:昭质,谓明旦也。
侯,谓所射布也。王者当制服诸侯,故名布爲侯而射之。
古者选士必于乡射,心端志正,射则能中,所以别贤不肖也。言楚王选士,必于乡射,明旦既设礼,张施大侯,使衆射之,中则举进,不中退却,各以能升,民无怨望也。
洪兴祖:《记》云:质明而始行事。“射侯”见《周官·考工记》、《礼记·射仪》。
朱熹:昭质,谓射侯所画之地,如言白质、赤质之类也。大侯,谓所射之布,如言虎侯、豹侯之类也。
王夫之:质,泽宫所射之椹质,明示可见之质也。诸侯咸宾,公卿在列,文治举敷,贯革射息,故射椹质于泽宫,或射大侯于路寝,武偃文兴,德上配于三王。
林云铭:昭质,谓射侯所画之粉地。大侯,射之布也。
王者当制服诸侯,故名布爲侯而射之。既设而张,所以制服诸侯也。
胡文英:昭质,分明之征鹄也。大侯,天子大射之侯也。
何剑熏:朱熹、王夫之训“质”爲“射质”是。但训“昭”爲“明”则非。
“昭”即“质”,即“的”,亦射的也。《吕氏春秋·别类篇》:“射招者,欲其中小也。”又曰:“万人操弓,共射一招。”高诱注:“招,埻的也。”《战国策》:“以其颈爲招。”李善《文选·咏怀诗注》引作“以其颈爲的”。“的”爲勺声,古音在幽部,得转爲“招”。“昭”、“招”并从“召”声,得通用。
故“昭质”即“的质”,或“的质”两字一义,皆谓射之鹄的。
汤炳正:昭质,或谓“昭”读爲“招”,“招质”谓射埻的。
《吕氏春秋·本生》“万人招弓共射一招”,高诱注:“招,埻的也。”《诗·宾之初筵》“发彼有的”毛传:“的,质也。”则“招”“质”同义,即箭靶。大侯,天子大射时所射布靶,上画各种野兽。
《周礼·天官·司裘》:“王大射,则供虎侯、熊侯、豹侯。”张,张挂。
此即《诗·宾之初筵》所谓“大侯既抗,弓矢斯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