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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捐芷与杜衡兮,余柰世之不知芳何。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09-10 20:17:07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386页(595字)

【集校】:

洪兴祖:弃捐芷与杜衡兮,余柰世之不知芳何。

校语:葯,一作兰。衡,一作蘅。一本“余”下有“今”字。一云:余柰夫世不知芳何。一云:余奈夫不知芳何。

黄省曾:弃葯芷与杜衡兮,余奈世之不知芳何。

校语:一云:余奈夫世不知芳何。一云:余奈夫不知芳何。

明繙宋本:同黄本。校语同洪本。

朱多煃:同黄本。校语亦同。

庄允益:弃捐芷与杜衡兮,余奈世之不知芳何。

王泗原:弃捐芳草,由世不知芳。按句法,“奈何”句不当用“余”字。王注:“当奈世人不知贤何?”可见本无“余”字。

洪《考异》它本亦有“余”字,非。

【集释】:

王逸:言弃捐芳草忠正之士,当奈世人不知贤何。

洪兴祖:《释文》:葯,音约。

黄寿祺:弃捐,抛弃。葯芷,芍药和白芷,均爲香草,以喻忠贤。

汤炳正:芷、杜衡:皆香草名,参《离骚》“杂杜衡与芳芷”句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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