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人事之不幸兮,属天命而委之咸池。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09-10 20:22:09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401页(431字)
【集校】:
洪兴祖:哀人事之不幸兮,属天命而委之咸池。
黄省曾、明繙宋本、朱多煃、庄允益:同洪本。
王泗原:韵与前后韵不叶,又仅一韵,不成一节。当脱二句。按:咸沱与上文意不连,疑属已脱的第三句。
第二句但云“属天命而委之”。属,连属。委,委置。以人事之不幸连属天命,不得由己,而委置之。
。【集释】:
王逸:咸池,天神也。
言己自哀不能修人事,以见爱于君,属禄命于天,委之神明而已。
洪兴祖:言己遭时之不幸,无可奈何,付之天命而已。
逸説非是。属,音烛,付也。
《淮南》云:咸池者,水鱼之囿也。注云:水鱼,天神。
潘啸龙:此当以日出咸池喻自己出生之时。委之于咸池,即归之于生不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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