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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芳芷于腐井兮,弃鸡骇于筐簏。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09-10 20:57:04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568页(571字)

【集校】:

洪兴祖:淹芳芷于腐井兮,弃骇于筐簏。

校语:一作骇鸡。簏,《释文》作“”,音录。《集韵》竝音鹿。

竹高箧也。

黄省曾、朱多煃、庄允益:同洪本。

明繙宋本:同洪本。校语亦同。

刘师培:《御览》八百九十引作“弃骇鸡于筐”。

【集释】:

王逸:淹,渍也。

腐,臭也。鸡骇,文犀也。筐簏,竹器也。

言积渍衆芳于汙泥臭井之中,弃文犀之角,置于筐簏而不带佩,蔽其美质,失其性也。言弃贤智之士于山林之中,亦失其志也。

洪兴祖:《战国策》:楚献鸡骇之犀,夜光之璧于秦。

《援神契》云:神灵滋液,则犀骇鸡。宋哀[按,哀爲衷之误。

]曰:角有光,鸡见而骇也。

《后汉》传大秦国有骇鸡犀。注引《抱朴子》云:通天犀有一理如綖者,以盛米,置羣鸡中。鸡欲往啄米,至辄惊却,故南人名爲骇鸡。

黄寿祺:腐井,臭水井。鷄骇,一种犀的名称,这裏指犀角。

簏(lù),竹箱。

王泗原:淹,沈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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