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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惜芳之菲菲兮,反以爲腐也。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09-10 21:03:46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620页(484字)

【集校】:

洪兴祖:诚惜芳之菲菲兮,反以爲腐也。

校语:一无“也”字。

黄省曾:诚惜芳之菲菲兮,反以兹爲腐也。

明繙宋本:同黄本。校语同洪本。

朱多煃、庄允益:同洪本。

徐仁甫:此句及下句有“也”字者,是。

此“也”读爲“耶”,凡楚辞连用两“也”者,前句“也”皆读“耶”。刘向深知此文法,故己亦拟用之。

“反以兹爲腐也”,与《汉书·万章传》“反当以爲福邪”句法相同。“反”爲反诘副词,彼正作“邪”,犹“也”读“耶”之切证。

。【集释】:

王逸:腐,臭也。

言己自惜被服芳香,菲菲而盛,君反以此爲腐臭不可用也。

黄寿祺:菲菲,香气很盛。

汤炳正:惜,爱怜。

芳,芳草。菲菲,香气浓郁四散。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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