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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玉衡于炎火兮,委两于咸唐。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09-10 21:06:27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637页(428字)

【集校】:

洪兴祖:枉玉衡于炎火兮,委两于咸唐。

黄省曾:枉玉衡于炎火兮,委两舘于咸唐。

明繙宋本:同洪本。

朱多煃、庄允益:同黄本。

【集释】:

王逸:枉,屈也。

衡,车衡也。委,曲也。

舘,舍也。咸唐,咸池也。言己从炎火,又曲意至于咸池,而再舍止宿也。

黄寿祺:枉,回转。

玉横,饰玉的车辕头上的横木,这裏代车。炎火,神话中的地名。

两馆,两次停下来住宿。

王泗原:咸唐,咸沱也。唐沱双声。

汤炳正:委,犹“枉”。

两,车辆。馆,舍息。咸唐,即“咸池”,神话传説中的日沐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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