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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霜降而下沦兮,悼芳草之先零。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09-30 21:41:27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1920页(1067字)

【集校】:

洪兴祖:微霜降而下沦兮,悼芳草之先零。

校语:古本零作蘦。

朱熹:微霜降而下沦兮,悼芳草之先蘦。

校语:蘦,今作零。

黄省曾、朱多煃:同洪本。

明繙宋本:同洪本。校语亦同。

毛晋、庄允益:同朱熹本。

姜亮夫:零,朱本作蘦,引一本作零,洪引古本作蘦。

寅按:零与霝字义略同,当爲一字之别构,霝,象形字,象雨之零落,从雨,从象雨零也;零则爲形声字。今一本作蘦者,以言芳草而增艸也,实又汉以后俗讹也。

。【集释】:

王逸:谕上用法之刻深也。

不诛邪僞害仁贤也。

洪兴祖:沦,沉也,音伦。

零,落也。

朱熹:沦,沉也。

零,落也。

汪瑗:微,薄也。

自上而下曰降,降而着地曰沦。沦,沉也。

下沦,犹言下坠于地也。四序独言霜降者,盖霜降九月节,草木零落之时,则岁暮可知矣。

曜灵晔而西征,举日以见月也;微霜降而下沦,举月以见岁也。零,落也。

悼,伤也。草经霜降,枯槁而落,喻人至衰老则枯槁而死也。

林云铭:年华易衰。

胡文英:“微霜”二句,即摇蕙之感。

自此至“余将焉所程”,皆不指远游,盖託境不过一时,既极之后,则仍然故我,即《悲回风》“忽倾寤以婵媛”之义也。

陈本礼:即“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意。

姜亮夫:沦,沉也。芳草,原以自况也。

何刘熏:训“沦”爲“沉”,与上“降”字、“下”字义重复。查《九章·惜往日》“何芳草之早夭兮,微霜降而不戒”。此句与彼略同。彼句之“戒”,当读如“浃”,寒也。

此句亦当不殊。因此,余疑“沦”当读“凛”或“冷”,亦寒也。

“沦”、“凛”、“冷”古皆真部字,可通用。“微霜降而下冷兮”,言微霜既降,则人间气候即转寒冷矣。

故下句言“悼芳草之先零”。如此,则“沦”字与上“降”、“下”等字不犯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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