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鍼而爲钓兮,又何鱼之能得。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10-01 01:11:54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426页(374字)
【集校】:
洪兴祖:以鍼而爲钓兮,又何鱼之能得。
校语:钓,一作鈎。
黄省曾、明繙宋本、朱多煃:同洪本。校语亦同。
庄允益:同洪本。
王泗原:同洪本。校语:洪《考异》“钓一作钩”。按:作钩非。钓,钩鱼(《説文》)。
以直鍼而爲钓,即以直鍼而钩鱼。
所以王注云“以直鍼钓鱼”。
若云以直鍼而爲钩,既爲钩矣,则能得鱼矣,不合文义。且钩有兵器之钩,有衣带之钩。
本文作钩非。[按,王氏所据爲明繙宋本。
明繙宋本古洪本校语均爲:“钧,一作鈎。”王氏误。
]
。【集释】:王逸:言君不能以礼敬,聘请贤者,犹以直针钓鱼,无所能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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