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玉衡于炎火兮,委两于咸唐。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10-01 02:57:52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637页(428字)
【集校】:
洪兴祖:枉玉衡于炎火兮,委两于咸唐。
黄省曾:枉玉衡于炎火兮,委两舘于咸唐。
明繙宋本:同洪本。
朱多煃、庄允益:同黄本。
。【集释】:王逸:枉,屈也。
衡,车衡也。委,曲也。舘,舍也。
咸唐,咸池也。
言己从炎火,又曲意至于咸池,而再舍止宿也。
黄寿祺:枉,回转。玉横,饰玉的车辕头上的横木,这裏代车。炎火,神话中的地名。两馆,两次停下来住宿。
王泗原:咸唐,咸沱也。
唐沱双声。
汤炳正:委,犹“枉”。
两,车辆。馆,舍息。咸唐,即“咸池”,神话传説中的日沐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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