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心理

书籍:心理学大辞典下卷 更新时间:2018-09-12 16:34:38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上海教育出版社《心理学大辞典下卷》第1043页(406字)

杀人犯在准备及实施杀人犯罪活动中的心理特征。

主要表现:(1)强烈的攻击性。这是促使行为人杀人犯罪的主要心理因素。较之其他类型的犯罪人,杀人犯对社会及他人具有更强烈的敌视、排斥和仇恨心理。(2)犯罪动机复杂。常见的犯罪动机有危害国家安全、泄愤报复、图财害命、抢劫、强奸、奸情、流氓斗殴、灭口、家庭矛盾、迷信、变态等。除极少数惯犯、职业犯及变态心理者杀人外,杀人犯作案前均有激烈的动机斗争。(3)残忍性。杀人犯实施犯罪行为的手段、方法反映出其凶狠残暴的心理。(4)狡诈性。

表现为预谋的周密性和杀人手段的隐蔽性。(5)物欲、性欲强烈。多数杀人犯的物欲、性欲膨胀,行为受欲望驱使,一有机会便铤而走险。

(6)性格粗暴、野蛮。杀人犯有极端的个人主义倾向,缺乏同情心,情绪易激动,冲动性强烈,自我克制性差。杀人犯在被拘禁后,其突出的心理特点是畏罪绝望心理严重,极力对抗、拒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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