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残疾

书籍:心理学大辞典下卷 更新时间:2018-09-12 17:33:32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上海教育出版社《心理学大辞典下卷》第1150页(442字)

亦称“视觉障碍”。

各种原因导致的双眼不同程度的视力损失或视野缩小。患者难以从事一般的工作、学习和其他活动。中国各地区不同时期眼病致残原因各异,主要有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沙眼、先天遗传病、外伤、视神经疾患以及夜盲症、营养不良等原因。包括盲和低视力两类。其分类标准一般由国家或权威机构制定。主要有两种。(1)1987年中国经国务院批准,由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公布的视力残疾分级标准:

其中,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最佳矫正视力,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测得的视力。(2)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视力残疾分级标准:

(3)伤残人奥运会视力残疾分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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