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型犯罪模式

书籍:心理学大辞典下卷 更新时间:2018-09-12 19:21:28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上海教育出版社《心理学大辞典下卷》第1265页(377字)

亦称“突变型犯罪模式”。

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模式之一。即犯罪人犯罪前并无劣迹和预谋,因突然发生对其至关重要的情况或突然受到环境、气氛刺激而导致犯罪的模式。其特点:由产生犯罪意向到发生犯罪行为,时间短,过程迅速,带有突发性;犯罪人事先无犯罪意向,对事变的发生缺乏预见;犯罪多与突然发生的情况有关,具有情境性;犯罪人不能适应情况变化,认知范围狭窄,冲动而无法自控,具有情绪性。

虽有一定偶然性,但仍与个体社会化水平低密切相关。该模式可分为三种类型:(1)由人际关系冲突引发的斗殴、伤害、杀人等突发性犯罪行为。(2)由回避危险导致的防卫过当、逃避应负责任的渎职犯罪,应对假想敌而导致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3)由特定气氛引起的骚动与骚乱犯罪行为。如球场暴力事件、街头暴力事件、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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