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陈述心理

书籍:心理学大辞典上卷 更新时间:2018-09-12 22:59:12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上海教育出版社《心理学大辞典上卷》第289页(266字)

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法庭审理中陈述案情事实、理由以及提供证言时的心理特点。

就双方当事人而言,他们都力求就案情事实和证据、理由与法律根据,在法庭上作全面系统的陈述,并反驳对方,以争得法庭的理解与同情,作出有利于己的判决。就证人而言,其陈述是否真实、具体,受其作证愿望和作证动机的影响:缺乏担任证人愿望者,因担心其陈述冒犯双方当事人,往往含糊其辞;偏袒一方的证人,其陈述常有夸大或缩小的成分,缺乏真实性。

当事人或证人的陈述还受记忆力、言语表达能力、知识经验、年龄以及人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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