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

书籍:心理学大辞典上卷 更新时间:2018-09-13 01:31:48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上海教育出版社《心理学大辞典上卷》第425页(321字)

西方伦理学中一种以功利为道德标准的学说。

其先驱为17世纪的霍布斯,主要代表有18世纪的边沁、休谟、J.穆勒、爱尔维修等。继承并发展历史上的幸福论与快乐主义伦理学思想,从自然人性论出发,认为人是自然的产物,人的本性是追求感官的快乐和逃避感官的痛苦,因而人永远处在苦和乐这两个最高主宰的控制之下。

苦乐是道德的来源和道德善恶的标准。

在心理学中,表现为快乐主义的动机理论。

与联想主义具有天然的内在联系,18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以来的联想主义心理学中即隐含这一理论的思想。在现代学习理论中,表现为效果律和强化的思想。

心理学中最大的动机理论,即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的快乐原则,亦源于这一学说中的快乐主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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