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上海教育出版社《心理学大辞典上卷》第553页(737字)
个体通过练习形成的合法则的操作活动方式。
具有下列特点:(1)表现为一种动作系列,属于动作经验,区别于知识或认知经验;(2)一种合法则的活动方式,其动作顺序以及动作的执行方式,均需符合活动法则或规则的要求,区别于一般的随意运动方式;(3)通过学习及练习而获得,区别于本能。根据活动中的主要成分,分为动作技能和智力技能两种。前者是为顺利完成某种操作活动而按一定方式组织起来的肢体动作系统,如写字、弹琴、骑车、打字、使用生产工具等;后者是为完成某种认知活动以一定程序组织起来的智力动作系统,如阅读、运算、分析、构思等技能。动作技能主要以外部动作的形式组织起来的,智力技能则主要以言语或表象的形式组织起来的。但两者并不截然分开,而表现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复杂的活动中两者相辅相成、有机结合。根据其复杂程度,分为初级技能和高级技能。
前者是指在一定的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模仿和练习形成的动作系统,具有需要高度的意识控制、动作不协调、多余动作较多等特点;后者是按一定的方式经过长期练习而获得的自动化动作系统,也称为“熟练”或“技巧”。高级技能具有以下特点:(1)意识对动作的控制作用减弱,整个动作系统转向自动化;(2)调节动作的反馈方式发生明显变化,由肌肉或关节提供的动觉反馈在动作的调节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3)动作转向稳定与灵活,建立起协调化的运动模式,动作的效率明显提高。巴甫洛夫的动力定型学说认为,技能是通过一连串条件反射建立起来的、若干固定动作的组织体系,每一个动作都可以作为后继动作的信号。信息加工理论则提出非言语抽象的观点,认为动作中也有概括和抽象,技能并不是若干固定动作的组织体系,而是若干动作原型的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