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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塘新志

书籍:四库大辞典上 更新时间:2018-09-14 11:27:54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吉林大学出版社《四库大辞典上》第1069页(607字)

八卷。

清蒋师辙撰。蒋师辙,江苏上元县(今南京)人,由拔贡以知县分安徽,署无为州知州。

《江苏海塘新志》光绪江苏官刻本。共八卷。卷一为图。总图,州县全图六,而工段各图均附于本州县图之后。

卷二为表。职官表,分五列。曰总督,始曾国藩。曰巡抚,始丁日昌。

曰水利督办官。曰办工各员。

曰见任守牧令。自同治七年,迄光绪十五年,末附驻塘员表。卷三为章疏。

首同治七年三月曾国藩、丁日昌奏华亭海塘椿石坍损各工,请分年次第修整摺,迄光绪十四年十二月曾国荃奏光绪十二、十三两年估修大仓镇洋宝山各州县海塘、续出险工、并修宝山县境庙工等项摺。卷四为形势。卷五为修筑。

自同治七年四月修建华亭县石塘护坝起,至光绪十三年八月修筑宝山县江东育字号玄周塘、景字号土塘,并增建护塘护滩诸坝止。而吴县太湖石塘附后。

卷六为材工。凡石塘护土之眉土、土坦坡等,做法皆详载。

石塘及诸坝同。卷七为财用。

自修筑华亭海塘工费银二十四万三千五百两起,至光绪二年修筑太仓镇洋宝山昭文海塘止,每次工费银及摊征民田归款之钱,皆详载。卷八为善后。凡驻塘员及董事塘长并每年常费,皆详载。江苏海塘与浙江海塘,皆为保卫民田之用,关系至重且大。然历来记载,皆详浙而略苏。清会典工部事例中海塘项,江苏自雍正三年至道光十五年,不过寥寥数条。而浙江则盈篇累幅。此书成于光绪年中,前无凭籍,而所列自同治七年以后,一一致详,可谓完备,足供后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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