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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县志

书籍:四库大辞典上 更新时间:2018-09-14 12:13:15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吉林大学出版社《四库大辞典上》第1205页(1268字)

①八卷。

清胡璘修,牟国玠纂。胡璘字霖玉,顺天大兴(今北京市大兴县)人,康熙四年(1665)任栖霞县知县。牟国玠字凤伯,邑人,举人出身。栖霞志,创修于明万历时邑令何思鳌,此志为一修。

胡璘在其序中曰:“栖霞志旧出王氏家藏,先大夫玠祖宝劻勷厥事,刊成遍散通邑。崇祯十六年(1643)年有倾城之变家无全书。

先大夫玠父过他邑而获原本,归来复旁搜远揽,萃诸达人之闻见,为原书作补注,未就,不幸频值兵兴,仅存笔录遗本,简编残失。”胡璘掌栖霞后,亲自编辑或削或笔,遵先大夫及先大人遗意,历数月,志成。

《栖霞县志》康熙十一年(1672)刻本。此志义例简明,体裁完备。其可称之处为:艺文志中不仅列有文词,而以传事、史事为重。若有可传,文虽未工整,必加节录。

堪称佳本。②八卷。

清胡璘原本,郑占春增修,牟国珑增纂。胡璘详见康熙十一年《栖霞县志》。

郑占春字梅村,福建福清县人,康熙四十六年(1707)任栖霞县知县。牟国珑字重季,邑人,进士出身。

《栖霞县志》自康熙十一年知县胡璘奉檄重修后,距其时已三十余年未修了。牟国珑因见前志尚多阙略,而这三十余年中人物、社会、典章、风俗,变易亦多,欲精益求精,遂从事搜集,增补前志。补者什之三四,订正者什之二三,历数月,新志成。《栖霞县志》康熙四十六年刻本。全书八卷,分为:卷一疆域志:星野、沿革、境界、形势、山川、古迹、街巷、乡社、坊市、物产、风俗;卷二建置志:城垣、公署、祀祠、祠堂、庙宇、寺观、坊表、学田、义冢、桥梁;卷三赋役志:敕谕、丁徭、地税、总计、起运、本色、食粮、存留、额外,开垦、招抚、九厘银议;卷四官师志:县令、县丞、主簿、典史、教谕、训导;卷五选举志:征荐、甲科、乡举、贡生、监生、例职、武科、武职、貤封、命妇;卷六人物志:经术、功臣、直臣、治臣、将材、猿士、义行、孝子、孝女、孝妇、义夫、贤妇、节妇、义行、异人;卷七祥异志:祥异、兵事;卷八艺文志:诰封、典籍、碑记、铭、序、跋、赋、墓表、传。此志义例谨严,记载详明。

惟体例仍旧,略显繁冗。如其中命妇应归入人物志中,附于选举之后,实为不伦不类。又如:兵事附于祥异之后,也未妥。综观全志,纲举目张,不失为地方志书中的佳构。

③十卷。清卫苌纂修。

卫苌,陕西韩城人,举人出身,乾隆十五年(1750),任栖霞县知县。栖霞县志自康熙四十六年(1707),知县郑占春续修后,距其时已四十余年未修了。

这期间,虽山川未改,而制度之变迁,人物之选出,今日不记,卫苌恐日后文献湮没难征。乃集邑中之绅士,咨询众谋,重修新志。

以旧志为蓝本,凡康熙十一年(1672)前的事,均仍其故,惟少节旧文,以从简要;凡十一年以后的事,则各附其类,历数月而新志成。《栖霞县志》乾隆十九年(1754)刻本。

全书十卷,分八纲,为:卷一疆域志;卷二建置志;卷三典祀志;卷四赋役志;卷五官师志;卷六至卷七人物志;卷八祥异志;卷九至卷十艺文志。此志体例、内容均无特色,其增损虽不合志体,然取舍谨严,志前图考十分精核。

此志尚有光绪五年(1879)补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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