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学

书籍: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 更新时间:2018-09-16 15:38:34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湖南人民出版社《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第681页(275字)

地方官学。

宋开禧三年(1207)创建。于县西城外图学士郑向故宅。元末毁于兵。

明洪武初知县周岳重建。

正统、成化、万历间累修。崇祯中倾圮。清顺治六年(1649)教谕古通今重修。康熙二十二年(1683)建明伦堂。

乾隆二十一年(1756)大中丞奏设清泉县,县学未分设,清衡弟子员共衡学肄业。

二县共费银四千两,修葺崇圣祠、大成门、明伦堂、名宦祠、乡贤祠、忠义祠、孝弟祠及濂溪祠等。教诸生“明人伦,先孝弟”,“用力于根本,以培养其元气”。以达到“本深而叶茂,实大而声宏。固非徒科目之谓,而科目未始不由之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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