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炤

书籍: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 更新时间:2018-09-16 16:03:28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湖南人民出版社《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第723页(457字)

【生卒】:1627—1735

【介绍】:

字元朗,号恒斋,清湖南善化(今长沙)人。

康熙五十二年(1713)举人,授谷城县教谕。五十六年(1717)起主讲长沙岳麓书院,订《岳麓书院学规》8条。六十一年(1722)冬游学豫章(今南昌),答应次年应聘为书院山长,赴任途中作《续白鹿洞书院学规》(又叫《豫章书院续规》)7条:循小学大学之序以定科级,择经史子集之书以正学术,辨圣贤才术之品以立趋向,察刚柔缓急之偏以变气质,专教养礼刑之业以酬知遇,距异端俗学之非以一归宿,尽博学详说之功以造返约。后因故未到任。

其学广博,除考订五经,“论纂宋五子书”外,“其他子史百家舆地象纬,莫不淹贯”,人称“湖南自王夫之以学术闻天下,文炤继起,名与之埒”。主讲岳麓时,逐节解说《大学》、《中庸》,成《大学讲义》、《中庸讲义》传世,(后称《学庸讲义》,道光三十年再版时改称《岳麓讲义》)。

着有《周礼集传》、《春秋集传》、《正蒙集解》、《近思录集解》、《道德经解》、《恒斋文集》、《地理八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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