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湖南人民出版社《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第740页(227字)
明何仕冢撰,载道光《衡山县志》卷四十九。
书院创建于宋,祀胡安国,崇祯五年(1632)仕冢以知县巡视至此,访其裔孙,则“忘其为文献之后”,院亦圯废,乃令其裔胡来誉董工修复,并“议永属以院事焉”。时院左佛寺逼处,僧人请迁院后,以大书院之观。
许之,并作记纪其事。其谓书院“后以事西方之圣人,前以事吾师之弟子,籓篱不设,吾道又宽一法界矣”。
又谓书院“传灯有裔,护法有僧,此亦存刑问礼之意,春秋家法也,义不胜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