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书院学规

书籍: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 更新时间:2018-09-16 16:15:08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湖南人民出版社《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第739页(433字)

清王文清于乾隆十二年(1748)手定,由门人曹盛朝、吴绍熙勒石嵌于岳麓书院讲堂右壁。

全文18条:(1)时常省问父母;(2)朔望恭谒圣贤;(3)气习各矫偏处;(4)举止整齐严肃;(5)服食宜从俭素;(6)外事毫不可干;(7)行坐必依齿序;(8)痛戒讦短毁长;(9)损友必须拒绝;(10)不可闲谈废时;(11)日讲经书三起;(12)日看纲目数页;(13)通晓时务物理;(14)参读古文赋;(15)读书必须过笔;(16)会课按刻蚤完;(17)夜读仍戒晏起;(18)疑误定要力争。学规内容包括道德修养和学习态度与方法二个部分。前者主张以中国传统的主要道德规范约束学生,尊敬父母,尊贤爱圣,艰苦朴素;在学习态度和方法上也有严格要求,要求读书要动脑和动手,学思结合;一日事一日毕,不可废时闲谈;学习要穷根究底,不可以不知为知,不可浅尝辄止;要刻苦用功,不可一曝十寒。此石碑今仍嵌于岳麓书院讲堂,其拓片流传海内外,为学者所注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