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若水火

书籍:中华词典宝库中华成语大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28 15:40:18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人民日报出版社《中华词典宝库中华成语大词典》第589页(249字)

【释义】:

判:显然。

水火:水和火两相矛盾。比喻不能相容的对立物。比喻两者像水火一样,互不相容。

。【成语出处】:

清·钱泳《履园丛话·谭·总论》:“沈归愚宗伯与彭简斋太史论诗,判若水火。”

【例句】:

清朝野史大观·胡狱之络柬》:“大臣立朝,当以公忠体国为心。若各存意见,则依附之小人,遂至妾为揣摩,群相附和,渐至判若水火,古来朋党弊,悉由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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