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人民日报出版社《中华词典宝库中华成语大词典》第589页(249字)
【释义】:
判:显然。
水火:水和火两相矛盾。比喻不能相容的对立物。比喻两者像水火一样,互不相容。
清·钱泳《履园丛话·谭诗·总论》:“沈归愚宗伯与彭简斋太史论诗,判若水火。”
【例句】:
《清朝野史大观·胡狱之络柬》:“大臣立朝,当以公忠体国为心。若各存意见,则依附之小人,遂至妾为揣摩,群相附和,渐至判若水火,古来朋党弊,悉由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