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录解
书籍:中华古文献大辞典医药卷
更新时间:2018-11-29 22:30:03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華古文獻大辭典医药卷》第227页(349字)
法医类着作。
清姚德豫撰。一卷。
德豫字立斋,襄平(今辽宁辽阳县北)人。认为元以后洗冤之书倍出,着者各有师承,间有异同,言近旨违,读者易于误解,非深通儒学医理之奥而不可得。
故将“近日所习误者,作解数十篇”,于道光十一年(1831)撰成此书。首为切勿任听仵作唱报解,提出检验官须亲临现场检验,不为刑仵所蒙,不为尸亲所执。
次为检伤重原伤之处解、谋故斗殴解、辨伤真伪解、受伤后不能复割解、皮膜肉血骨合解、口眼手舌齿合解等。详述法医检验中所遇到的辨别死伤,鉴定死因,人体的生理解等问题。
其中论骨骼解剖尤为精详。所论引据《洗冤录》等着作,参以个人经验体会,正误补阙论述多较确切。
于法医学研究有一定参考价值。有道光十一年刊木,同治九年(1870)吴县孙氏杭州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