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粟

书籍:汉语大词典第九卷 更新时间:2018-12-13 13:52:25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汉语大词典第九卷》第758页(338字)

【1】古代富人捐粟以取得官爵或赎罪。

{宋}{程大昌}《演繁露·纳粟拜爵》:“{秦始皇}四年﹐令民纳粟千石拜爵一级。按此即{晁错}之所祖效﹐非{错}剏意也。

”按﹐《史记·秦始皇本纪》:“四年……百姓内粟千石﹐拜爵一级。”内﹐“纳”的古字。{清}{李渔}《奈何天·虑婚》:“这是条青云路﹐早着鞭﹐不似那纳粟求官的资格浅。”{宋}{胡继宗}《书言故事·卖爵》:“买官曰纳粟。”【2】{明}{清}两代富家子弟捐纳财货进国子监为监生, 可直接参加省城﹑京都的考试, 称纳粟。《明史·选举志一》:“例监始于{景泰}元年﹐以边事孔棘﹐令天下纳粟纳者入监读书。”《警世通言·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目今兵兴之际﹐粮饷未充﹐暂开纳粟入监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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