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羡

书籍:汉语大词典第八卷 更新时间:2018-12-14 01:25:33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汉语大词典第八卷》第593页(257字)

【1】旧时官府征收钱粮时以弥补损耗为名﹐在正额之外加征的部分。

{唐}{白居易}《不夺人利策》:“所以王者不殖货利﹐不言有无。耗羡之财不入于府库﹐析毫之计不行于朝廷者﹐虑其利穴开而罪梯构。

”{清}{薛福成}《叙疆臣建树之基》:“地丁有正额﹑耗羡﹑租粮三款。”{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一条鞭法﹐名爲永不加赋﹐而耗羡﹑平余﹐犹在正供之外。”《儒林外史》第四回:“我这{高要}﹐是{广东}出名县分﹐一岁之中﹐钱粮耗羡﹐花﹑布﹑﹑驴﹑渔﹑船﹑田房税﹐不下万金。”

上一篇:耗折 下一篇:汉语大词典第八卷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