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福

书籍:汉语大词典第八卷 更新时间:2018-12-14 03:17:47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汉语大词典第八卷》第792页(341字)

【1】古代臣子祭祀后﹐将祭肉奉献给国君﹐表示为君王和国家添福。

《穀梁传·僖公十年》:“世子祠。已祠﹐致福于君。”{锺文烝}补注:“福﹐胙肉。”《周礼·天官·膳夫》:“凡祭祀之致福者﹐受而膳之。”{郑玄}注:“致福﹐谓诸臣祭祀﹐进其余肉﹐归胙于王。”《周礼·春官·都宗人》:“掌都祭祀之礼。凡都祭祀致福于国﹐正都礼与其服。”【2】代人主持祭祀,将祭馀之肉奉献给主人,也称致福。

礼记·少仪》:“爲人祭曰致福。”{陈澔}集说:“爲人祭﹐摄主也﹐其归胙将命之辞言致福﹐谓致其祭祀之福也。”【3】得福;求福。《史记·秦始皇本纪》:“诛乱除害﹐兴利致福。”《易·震》:“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高亨}注:“言面临鉅雷﹐畏恐则得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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