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互法
书籍:汉语大词典第一卷
更新时间:2018-12-28 11:25:23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汉语大词典第一卷》第170页(249字)
【1】{东汉}选任地方官员,为防止结党营私,规定凡婚姻之家及{幽}{冀}两州人士,不得交互为官,称三互法。
《后汉书·蔡邕传》:“初﹐朝议以州郡相党﹐人情比周﹐乃制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相监临。至是复有三互法﹐禁忌转密﹐选用艰难。{幽}{冀}二州﹐久缺不补。”{李贤}注:“三互﹐谓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爲官也。{谢承}《书》曰:‘{史弼}迁{山阳}太守﹐其妻{鉅野}{薛氏}女﹐以三互自上﹐转拜{平原}相’是也。”{鉅野}﹐{汉}时属{山阳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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