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权

书籍:汉语大词典第一卷 更新时间:2018-12-28 13:20:02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汉语大词典第一卷》第342页(327字)

【1】谓治军治国应权衡之五事。

荀子·议兵》:“无欲将而恶废﹐无急胜而忘败﹐无威内而轻外﹐无见其利而不顾其害﹐凡虑事欲孰而用财欲泰。夫是之谓五权。”《逸周书·五权》:“五权:一曰地﹐地以权民;二曰物﹐物以权官;三曰鄙﹐鄙以权庶;四曰刑﹐刑以权常;五曰食﹐食以权爵。”【2】指{民国}时中央政府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

{孙中山}《五权宪法》:“五权宪法﹐分立法﹑司法﹑行政﹑弹劾﹑考试五权﹐各个独立。”【3】五种重量单位。

汉书·律历志上》:“权者﹐铢﹑两﹑斤﹑钧﹑石也……五权之制﹐以义立之﹐以物钧之。”《隋书·律历志上》:“二十四铢爲两。十六两爲斤。三十斤爲钧。

四钧爲石。五权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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