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科

书籍:汉语大词典第一卷 更新时间:2018-12-28 14:37:59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汉语大词典第一卷》第520页(196字)

【1】官署名。

{明}{清}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和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明}初属通政司,{清}属都察院。

明史·职官志三》:“吏科﹐凡吏部引选﹐则掌科同至御前请旨。外官领文凭﹐皆先赴科画字。

内外官考察自陈后﹐则与各科具奏。拾遗纠其不职者。

”《清史稿·职官志二》:“吏科分稽铨衡﹐注销吏部﹑{顺天府}文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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