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日易月
书籍:汉语大词典第一卷
更新时间:2019-01-06 08:31:10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汉语大词典第一卷》第1081页(452字)
【1】古代礼制:帝王去世,太子继位得服丧三年(三十六月),后来{汉文帝}改为三十六日即释服终丧,因称“以日易月”。
一说谓二十七日释服。{唐}{韩愈}《顺宗实录五》:“圣人大孝﹐在乎善继。枢务之重﹐军国之殷﹐缵而承之﹐不可蹔阙。以日易月﹐抑惟旧章。皇帝宜三日而听政﹐十三日小祥﹐二十五日大祥﹐二十七日释服。”《晋书·礼志中》:“礼官参议博士{张靖}等议 ﹐以爲‘{孝文}权制三十六日之服﹐以日易月。道有污隆﹐礼不得全﹐皇太子亦宜割情除服。’”《汉书·文帝纪》“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释服”{唐}{颜师古}注:“{应劭}曰:‘红者﹐中祥﹑大祥以红爲领缘。
纤者﹐禫也。
凡三十六日而释服矣﹐此以日易月也。
’……此丧制者﹐{文帝}自率己意创而爲之﹐非有取于《周礼》也﹐何爲以日易月乎!三年之丧﹐其实二十七月﹐岂有三十六日之文!”《续资治通鉴·宋光宗绍熙五年》:“自{汉文}短丧﹐历代因之﹐天子遂无三年之丧……{寿皇圣帝}至性﹐以日易月之外﹐犹执通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