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523页(160字)
通常指安全使用温度在250℃以上的纤维。
聚四氟乙烯纤维和某些芳香族聚酰胺纤维、聚酰亚胺纤维等可在250~500℃之间安全使用。能在500℃以上安全使用的纤维通常是无机纤维,例如石棉纤维、玻璃纤维、金属纤维、氮化硼纤维、陶瓷纤维等。碳纤维、石墨纤维能耐1 500~3 000℃的高温。
用于高温作业、空间技术及其他特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