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租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7 22:01:34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567页(182字)

亦称“米”。

中国旧时租用耕牛的费用。时规定凡用官牛耕种官田者,收获物官得六分,其中一分为牛租。

永亨《搜采异闻录》:“今观吾乡之俗,募人耕田,十取其五;而用主牛者,取其六,谓之牛米。盖法焉。

”农民缺少耕牛,除用田主之牛外,也向其他有牛者租牛,以实物、货币或劳役支付牛租。租用方式论年或论季。

租用期间有由租牛户牧养的;也有零租或按田亩包牛工,仍由牛主牧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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