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7 22:09:07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571页(471字)

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通过合作化道路,把小农经济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

是经济领域社会主义革命的内容之一。把小农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大农业,有利于更好地支援社会主义工业化,把农民引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并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工农联盟。

农业合作化是我国实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

中国共产党在完成土地改革以后,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进行农业合作化。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的阶级政策是:依靠贫农和下中农,巩固地团结其他中农。中国的农业合作化采取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和形式,首先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互助组,接着发展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然后再进一步建立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集体化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到1956年,我国在所有制方面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达1.2亿户,占总农户的96.3%。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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