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共同体(European Communities—EC)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7 22:30:14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583页(235字)
简称“欧共体”。
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总称。1965年4月,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六国签订《布鲁塞尔条约》(1967年7月生效),决定将上述三个共同体的机构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但三个组织仍各自存在,以独立的名义活动。1993年11月1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生效、*欧洲联盟成立后,欧共体作为欧盟的主要支柱依然存在,欧洲经济共同体改名为欧洲共同体,同时,欧洲共同体仍是三个共同体的总称。总部在布鲁塞尔。
欧共体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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