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尔斯(Charles Sanders Peirce, 1839—1914)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613页(183字)
美国哲学家、逻辑学家,实用主义的创始人。
哈佛大学毕业。曾在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执教。
1878年首次表述实用主义的基本原则,即任何一个概念的全部内容与意义在于它所能引起的效果。
曾制定实用主义的四种方法:固执的方法、权威的方法、科学的方法和先天的方法,构成所谓“皮尔斯原则”。
是美国最早研究数理逻辑的人。主要着作有《什么是实用主义?》、《逻辑学研究》、《光度学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