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8 04:34:53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697页(266字)

因婚姻、血缘与收养而产生的人们之间的关系。

一般分为血亲与姻亲。配偶是否作为亲属,各国规定不尽相同。中国日本等国列为亲属,《德国民法典》与《瑞士民法典》等不列为亲属。中国古代法律根据宗法制度与男尊女卑原则,将亲属分为宗亲与外亲,自《大明律》开始,又由外亲分出妻亲。

宗亲又称“内亲”,指与男系血统相连属的亲属;外亲指与女系血统相连属的亲属;妻亲,专指夫的妻方亲属,包括岳父母、妻的兄弟姊妹等。夫之宗亲与妻之宗亲间,法律不认为有亲属关系。

1911年辛亥革命后加以改革,分亲属为血亲、姻亲与配偶三种。亲属关系一经确定,就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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