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8 07:06:41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735页(329字)

权势和货利。

《后汉书·董卓传》:“等稍争权利,更相杀害。”“义务”的对称。(1)指法律上的权利,即自然人或法人依法行使的权能与享受的利益。是社会经济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与义务不可分离。权利义务的依存性是公正法治的基础。在社会主义社会,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有了真正实现的可能。

国家不仅在法律上确认公民的广泛权利,而且为公民享有权利提供保障。权利按不同的标准可作多种分类,主要有:1.按权利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分为政治权利、财产权利、人身权利等;2.按权利相应义务人的范围,分为绝对权利与相对权利;3.按权利发生的因果关系,分为原权与派生权;4.按权利之间固有的主从关系,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2)泛指社会团体的章程规定其成员可以享受的利益和允许行使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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